您当前的位置:网上营业厅 / 办事指南-海润 / 详情页
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日常服务-结算水表更换 
            
发布时间:2014/04/21
| 
 
分类
 
 | 
 
市政公用-海润自来水
 
 | 
 
| 
 
事项名称
 
 | 
 
日常服务-结算水表更换
 
 | 
 
| 
 
依据
 
 | 
 
《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》
 
 | 
 
| 
 
条件
 
 | 
 
结算水表出现不动、不准、不清、冻破、损坏等情况
 
 | 
 
| 
 
程序
 
 | 
 
1、结算水表的管理、更换由供水企业负责;用户损坏的,维修、更换费用由用户承担。
 
2、用户损坏的,需携带便民卡或者缴费通知单、相应的赔表费,到海润自来水集团南部分公司或东部分公司业务科办理手续;
 
3、业务科根据用户提供信息,派人现场核实;
 
4、核实无误后,下发换表工作单,进行水表更换。
 
 | 
 
| 
 
时限
 
 | 
 
对需要更换的水表查看情况后,5个工作日内实施更换
 
 | 
 
| 
 
收费标准
 
 | 
 
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及有关规定据实结算
 
 | 
 
| 
 
服务机构名称
 
 | 
 
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·客户服务部
 
 | 
 
| 
 
咨询投诉渠道
 
 | 
 
96111
 
 | 
 
| 
 
办公地点
 
 | 
 
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:青岛市市北区广饶路129号甲;
 
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东部分公司:青岛市李沧区上苑路82号。
 
 
 
 | 
 
| 
 
办理时间
 
 | 
 
  周一至周五: 8:30—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 
 | 
 
 
 
 | 
附件下载:结算水表更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