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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日常服务-结算水表更换 
            
发布时间:2014/04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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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分 类  | 
 市政公用-青岛高新海润水务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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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事项名称  | 
 日常服务-结算水表更换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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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依 据  | 
 《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》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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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条 件  | 
 结算水表出现不动、不准、不清、冻破、损坏等情况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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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程 序  | 
 1、结算水表的管理、更换由供水企业负责;用户损坏的,维修、更换费用由用户承担。 2、用户损坏的,需携带便民卡或者缴费通知单、相应的赔表费,到青岛高新海润水务有限公司营业管理部办理手续; 3、营业管理部根据用户提供信息,派人现场核实; 4、核实无误后,下发换表工作单,进行水表更换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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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时 限  | 
 对需要更换的水表查看情况后,5个工作日内实施更换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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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收费标准  | 
 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及有关规定据实结算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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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服务机构 名 称  | 
 青岛高新海润水务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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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咨询投诉渠道  | 
 68687070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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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办公地点  | 
 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以北、岙东路以东高新水电一楼客服大厅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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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办理时间  | 
 周一至周五:8:30—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 | 

